前言
本作語句連貫,清晰簡明,用詞文雅,字斟句酌。它是官方倉頡規則的重新敍述,是目前唯一正確的倉頡規則。
初學者可以像閱讀小說一樣,大致瀏覽本教材的內容,再想辦法記住倉頡字元,則可在短時間內學會倉頡輸入法。
在學習和使用倉頡的過程中,遇到不會打的字,你應立即去查詢此字的倉頡編碼。
如果仍有難以理解的地方,或者任何意見,歡迎在本網留言回覆。
目錄
第一章:倉頡字元
「元者始也。字之元始,謂之字元。」
倉頡輸入法的中文字母及其輔助字形,並稱「倉頡字元」。
初學者需要記住倉頡字元,這個過程雖然有點困難和枯燥,但在熟練之後,你就會鍵步如飛。
1-1 中文字母
倉頡定義的中文字母有廿四個:
- 哲理:日月金木水火土
- 筆畫:竹戈十大中一弓
- 人體:人心手口
- 字形:尸廿山女田卜
中文字母鍵位圖:
1-2 輔助字形
中文字母都包含了輔助字形,它們之間有形義上的聯繫。
輔助字形共有七十二個,列舉如下:
哲理
- 日:┌
- 月:冂冖┎⺤
- 金:丷八┐
- 木:┑┒
- 水:氵又
- 火:灬┕小┶
- 土:士
筆畫
- 竹:㇒⺁
- 戈:丶厶广
- 十:宀
- 大:乂┗疒
- 中:丨肀衤
- 一:工厂丆
- 弓:亅乛┙乙
人體
- 人:亻├㇏┞
- 心:忄⺗匕七┡勹
- 手:扌┥┦┧
- 口
字形
- 尸:┨㇆匚┩
- 廿:卄䒑┫龷丱
- 山:凵⼬乚
- 女:ㄑ㇗㇙┬
- 田:囗┭
- 卜:⺊亠⺀辶
1-3 字元名稱
字形︱名稱︱釋義
哲理
| 日 | ||
| ┌ | 横日 | 日之横形 |
| 月 | ||
| 冂 | 覆匡 | 匡之外圍,往下覆蓋 |
| 冖 | 蒙蔽 | 蒙含此形,蒙蔽之義 |
| ┎ | 斜月 | 月之斜形,其義同月 |
| ⺤ | 小爪 | 爪部置上 |
| 金 | ||
| 丷 | 對點 | 兩點相對,對含此形 |
| 八 | 八分 | 八分之義,分含此形 |
| ┐ | 四中 | 四含此形 |
| 木 | ||
| ┑ | 寸架 | 寸之骨架 |
| ┒ | 五中 | 五含此形 |
| 水 | ||
| 氵 | 側水 | 水部置左 |
| 又 | 又形 | 又字之形 |
| 火 | ||
| 灬 | 底火 | 火部置底 |
| ┕ | 苗火 | 火之上部,苗頭之火 |
| 小 | 小形 | 小字之形 |
| ┶ | 不下 | 不之下部 |
| 土 | ||
| 士 | 士形 | 士字之形 |
筆畫
| 竹 | 斜 | |
| ㇒ | 斜撇 | 斜撇之形 |
| ⺁ | 連脈 | 兩撇相連,脈含此形 |
| 戈 | 點 | |
| 丶 | 點形 | 丶畫之形 |
| 厶 | 私右 | 私之右部,其義同私 |
| 广 | 廣府 | 二字皆含,廣府之義 |
| 十 | 交 | |
| 宀 | 安室 | 二字皆含,安室之義 |
| 大 | 叉 | |
| 乂 | 叉形 | 乂畫之形 |
| ┗ | 尹有 | 尹有此形,手持之義 |
| 疒 | 倚箸 | 倚箸之形 |
| 中 | 縱 | |
| 丨 | 豎形 | 丨畫之形 |
| 肀 | 執事 | 手執之義,事含此形 |
| 衤 | 側衣 | 衣部置左 |
| 一 | 横 | |
| 工 | 工形 | 工字之形 |
| 厂 | 崖岸 | 二字皆含,崖岸之義 |
| 丆 | 頁首 | 頁之字首 |
| 弓 | 鉤 | |
| 亅 | 豎鉤 | 亅畫之形 |
| 乛 | 横鉤 | 乛畫之形 |
| ┙ | 夕架 | 夕之骨架 |
| 乙 | 乙形 | 乙字之形 |
人體
| 人 | ||
| 亻 | 側人 | 人部置左 |
| ├ | 矢尖 | 矢之字首,尖鋒為矢 |
| ㇏ | 長捺 | 長捺之形 |
| ┞ | 象尾 | 象之尾部 |
| 心 | ||
| 忄 | 側心 | 心部置左 |
| ⺗ | 小心 | 心部置底 |
| 匕 | 匕形 | 匕字之形 |
| 七 | 七形 | 七字之形 |
| ┡ | 七形 | 弋身之形 |
| 勹 | 包囊 | 包之外圍,包囊之義 |
| 手 | ||
| 扌 | 側手 | 手部置左 |
| ┥ | 奉下 | 奉之下部 |
| ┦ | 看中 | 看之中部 |
| ┧ | 降下 | 降之下部 |
| 口 |
字形
| 尸 | 側 | |
| ┨ | 己上 | 己之上部 |
| ㇆ | 刀身 | 刀之身形 |
| 匚 | 外匡 | 匡之外圍,其義同匡 |
| ┩ | 長上 | 長之上部 |
| 廿 | 並 | |
| 卄 | 並十 | 雙十合並 |
| 䒑 | 兼上 | 兼之上部 |
| ┫ | 並立 | 雙豎並立 |
| 龷 | 共上 | 共之上部 |
| 丱 | 聯下 | 聯之下部 |
| 山 | 仰 | |
| 凵 | 仰匡 | 仰匡之形 |
| ⼬ | 初生 | 艸木初生 |
| 乚 | 仰鉤 | 仰鉤之形 |
| 女 | 扭 | |
| ㄑ | 曲折 | 曲折之形 |
| ㇗ | 豎折 | 豎折之形 |
| ㇙ | 豎提 | 豎提之形 |
| ┬ | 衣襬 | 衣襬之形 |
| 田 | 方 | |
| 囗 | 外圍 | 外圍之形,其義同圍 |
| ┭ | 母圍 | 母之外圍 |
| 卜 | 卜 | |
| ⺊ | 貞占 | 貞正之義,占含此形 |
| 亠 | 齊首 | 齊之字首 |
| ⺀ | 重點 | 二點重疊 |
| 辶 | 行止 | 乍行乍止 |
1-4 字元辨識
長短伸縮
- 木可變化為朩
- 水可變化為氺
- ㄑ可變化為ㄥ
- 人可變化為┛入
- 乛可變化為㇕┘
- 乙可變化為㇍⺄
- 亻可變化為┝(用於「丘」)
- └可變化為┖(用於「糹」)
- ⺤可變化為┷(用於「豸」)
- ┙可縮短為⺈(內不容物)
這些是倉頡規則所允許的變形,仍然保留了一個字元的字形特徵。
十七工龷等字元都可能具有相當大的拉伸變形,如「協世哥其」等字之取碼,不一而述。內不容物
口日┌中內不可容物,否則就須看作囗。例如「圃柬甴」。豎撇之辨
- 「川儿」二字的撇要看成丿,視作「中」的輔助字形。當此二字置底時,如「充流」等字,則因行使上聯功能而轉為㇒。
- 「亦介」二字之撇亦為縱撇。當二字參與構字時,如「弈界」等字,其縱撇仍然保持。
- ┙的撇為縱撇,類同「冂」,三面包圍,有包含作用;勹的撇為斜撇,類同「𠃌」,只有兩面包圍,無包含作用。
撇横同字
匕┡二字元撇横同字┣┢,如「頃曳」二字之取碼。有鉤無鉤
- 有鉤無鉤同字:
月冂七小木氺┍ㄇ┠└朩┓
- 有鉤:┑亅乛㇆乚
- 無鉤:十丨一㇕㇗
點捺之辨
- 丶與㇏分為兩個不同字元。
- 但八┞是捺點合一:┵┟。
- 小卜右部只能辨識為點。
横提之辨
- 倉頡字元一是包含㇀的,如「冫」之㇀看作是横。
- 但㇀不參與組構帶横字元,如「孑」之提不可組構字元┑。
撇點之交
- 丶與㇒相交,如果撇點長短相近,則可看作為乂,如「匆爽豖」等。
- 如果長短相差太大,則撇點仍視為兩個獨立字元,如「刃丸」。
字元溯源
- 一些部件在置上置下或置左時,可能會發生字形變化。如果只涉及一個字元的變化,那麼這個字元能根據有義字形溯源。如「頑」第二碼仍取作乚,因為「頑」是形聲字,元聲頁形。同理「辣」第二碼取作十,因為它的左邊字源為「辛」。
- 但如果涉及的字元不止一個,則不再還原,如「踢」之「𧾷」不能溯源為「足」。
- 「土部置左」横變成提,如「坦垠」等,仍然視其為土,這是字元溯源,跟「提不可組構字元」無關。「子部置左」同理。
折連字形
諸如「凹凸亞囗」這樣通過折綫連接形成的字形屬於折連字形,在對這些字進行取碼時,只能用一丨凵冂匚┨来匹配取碼。
第二章:結構判定
「中國漢字,形中有義,以義帶形。」
漢字的結構判定是倉頡規則中最難的部份,初學者須多加留意。
2-1 分體類型
基本釋義
分體字即筆畫分開的字形。分體類型有三種:上下型,左右型,包圍型。它們的分體關係(組合方式)分別是:上下,並列,內外。
- 上下分體:能夠上下分離的字形。
例如:「慝感若晨」
- 左右分體:能夠左右分離的字形。
例如:「押路依林」
- 包圍分體:能夠內外分離的字形。
例如:「圍同道店」
結構判定的目標,就是要分析完所有連體字形的分體關係。
例如「順」在判定為左川右頁之後,仍需要對「川」進行判定。
構字簡式
為了更簡單的敍述分體關係,這裏引入尹卂構字符:
- /上下關係
- |並列關係
- >內外關係
舉例如下:
- 杰:木/灬
- 析:木|斤
- 店:广>占
- 傑:亻|(((𠂊>丶)|┧
)/木) - 感:(戊>(一/口))/心
有義字形
朱邦復中文源自象形、指事、轉注、假借、會意、形聲六書。其中百分之八十之文字,皆依據形聲所造,是以,本輸入法即以「形聲」為取碼及組字之基本法則。
在對一個楷書字形進行結構判定時,需要用到有義字形。特別是應型、歰型、夏型、危型,要運用我們的常識、對漢字的理解才能正確的判定結構。
- 應型:包圍上下劃分兩難。
「應」為心形䧹聲,因此判定為上下分體。同理,「㞙」字可一眼辨出它是上下分體,上尾下水。
- 歰型:上下左右劃分兩難。
「歰」一般根據常識判定為上下分體。「競」為會意字,因此判為左右分體。
- 夏型:字形積壓連分不明。
根據字源,「夏」應看作是上下分體。「㖖」為「㖕」之原字,因此判定為上下分體,上辛下口。
- 危型:強聯包圍先後不明。
「危」視為包圍分體,因為「危」字从厃从卩。「函」字判定為形勢連體,㇇下聯凼。
2-2 包圍延伸
基本釋義
包圍是指一個具有包圍功能的字形,從至少兩面對另一字形進行包圍,形成包圍分體。
例如:「圍」的囗具有包圍功能,因此它是包圍分體,外囗內韋。
延伸是指楷書字形為了書寫方便和美觀,自然向下或向右延展伸長的一種現象。
「辰原」有向下延伸的現象,如「唇愿」都應看作是上下分體。
在結構判定中,向右延伸為左右分體,向下延伸是上下分體。也就是說,延伸出来的字形,在結構判定中要看成「沒有延伸」。
例如:「匙」是向右延伸,要看成左右分體,左是右匕。「登」是向下延蓋,要看成上下分體,上癶下豆。
延伸與包圍的區分方法:
- 「能縮回去」獨立成字,就是延伸;「無處可縮」的字形,就是包圍分體。
如「同回進」是包圍,因為冂囗辶已經無處可縮。而「颶匙魁」的「風是鬼」往回縮後可以獨立成字,因此它們是左右分體。
- 延伸只是一種「現象」,而包圍才是一種「功能」。因此具有包圍功能的字形,才能形成包圍分體。
如「广」具有包圍功能,因此「店」是包圍分體。「癶」不具有包圍功能,因此「登」是上下分體。
字形舉例
以下用表格形式為三種字形作不完全統計:
| 具有包圍功能 | 辶廴㇗㇆勹冂匚凵┨囗广厂疒𠂇丆虍厃𠂊⺇戈弋戊丁工 |
| 僅為向右延伸 | 是鬼免堯虎走風毛鼠麥豕更尺夂克尢九元兀也支爪瓜永 |
| 與下方分離 | 宀冖大八人𡗗夂癶 |
包圍延伸
請注意,「包圍延伸」是一個名詞,跟上面的「包圍」、「延伸」並不一樣,或可說它是「包圍與延伸的結合」。
很多情況下,一個广厂型包圍分體
如:在「應」字中,「䧹」的左撇向下延伸,在結構判定中要看成「䧹」沒有延伸,因此「應」就是上下分體,上䧹下心。
這些字通常都是形聲字,在結構判定存在兩難時,通過有義字形能輕鬆的作出正確判定。
如「腐」為聲府形肉,因此判定為上下分體,上府下肉。再如「摩」字是上麻下手,因為「麻」為聲部,「手」為形部。
延伸包圍
「延伸包圍」也是一個名詞,可說它是「延伸與包圍的結合」。
一般的延伸,是沒有歸邊作用的。但是,向上或向下延伸的字形,它也是跟包圍功能一樣,具有歸邊作用。
如「韱」的「戈」向上延伸,它對「从」具有歸邊作用。
可以說,「延伸包圍」就是一種「具有包圍功能的上下分體」,這個「上下分體」本身具有縱向延伸的現象。
如「气」字本身是上下分體(矢尖縱向延伸),但是又具有包圍功能,在「氣氚」等字中就能形成包圍分體。
構字簡式
前面已經提到構字符中,>包圍,/上下,而延伸的構字符為_,加在發生延伸的字元一側。舉例如下:
- 式:丶/_┡工
- 匙:是_|匕
- 應:(广>倠)_/心
- 魘:厭_/鬼
- 氣:(├_/一/㇍)>米
- 睂:(仌/_丨厂)>目
上面的「應魘」二字為「包圍延伸」,「氣睂」二字為「延伸包圍」。
更多字例
- 向右延伸:「攰匙趙魁爬旭尷毯颱」
- 縱向延伸:「唇愿斗气陋睂韱蠿県」
- 包圍延伸:「應歷摩腐蟨壓魘㞙懬」
2-3 連體類型
基本釋義
連體字是指筆畫字形相互連接的楷書字形。對於一個漢字而言,不是分體字就是連體字。一個分體字都是由至少兩個連體字形組合而成的。
連體字分為兩種類型:一是自然連體,二是形勢連體。
- 自然連體是指自然形成的連體,由字形筆畫相接或相交形成。
如「干主歹首丈卅事」等。
- 形勢連體是指筆畫字形沒有接觸,而由於字形相錯,整個字判定為連體字。
如「乖叢兜鹵坐承興」等。
連接方式
字形之間的連接方式有:相接,相交,相錯。
- 相接:字形相互接觸,相接處是一個接點
- 相交:字形相互交叉,相交處是一個交點
- 相錯:字形相互錯位,字形筆畫無接觸點
比如「工」是相接,「丈」是相交,「坐乖叢兜」是相錯。
字元之間的連接方式有:接連,交連,直連。
- 接連:兩個字元相互接觸
- 交連:兩個字元相互交叉
- 直連:多個字元共横或共豎
例如:「占」為⺊口接連,「本」為木一交連,「卅」為卄十横向直連,「聿」為肀┥縱向直連。"
二者轉換
一個字元也可看作是一個字形,但倉頡字元有跟楷書字形不一樣的連接方式,我們最終要把楷書字形轉換成倉頡字元:
- 字形相接中,要把倉頡字元視為最小取形單位,轉換為「字元接連」。
比如「主」,楷書字形可能視作丶王相接,而在倉頡取碼中我們應將其視為亠土縱向接連。
- 字形相交,要用縱貫横截来分析出它由哪些字元直連或交連。
「巾」是字形相交,它是丨縱貫冂,因此得出它由丨冂交連。
「丈」是三個筆劃字形相交,通過横截得出它由十乂直連。
- 字形相錯者,要找到使用強聯功能的倉頡字元。
如「坐」是「从土」相錯,由土擔聯。同樣的,「叢」是「丵取」二字相錯,是十使用了強聯功能。
玄分立連
簡述:玄為上下分體,立為自然連體。
詳述:
- 「玄」原本應為自然連體,但倉頡規定其為上下分體,上亠下⼳。
例如「率畜」等字,玄都要看作是上下分體。
- 「立」代表一衆「亠一」和「丷䒑」相接的字形,它們都應看作是自然連體。
「立商产辛幸丵業」等字在很多電腦字體都是上下分體,但倉頡把它看作是自然連體。
構字簡式
以下的構字式中,-為縱向接連,+為横向接連,#為縱向直連,*為横向直連,~為有染包圍。
- 卡:⺊-一-卜
- 事:十#中#肀#亅
- 友:┗+又
- 方:亠-㇒+㇆
- 力:┗*㇆
- 亦:亠-丿;-亅-"┵
- 玄:亠/(┴+厶)
- 立:亠-䒑
- 用:冂~┥
- 臣:匚~(丨-┨-一)
2-4 強聯功能
基本釋義
強聯功能可以形成形勢連體,僅當具有強聯功能的倉頡字元發揮作用,才可能形成形勢連體。
如「咼」字因為沒有具有強聯功能的字元發揮作用,因此「咼」字是包圍分體,而非形勢連體。
強聯功能有:承聯,擔聯,上聯,下聯。
- 承聯是指含有丨的字元縱向承接一個包圍分體或左右分體,形成連體。
如「叢」是十往下承聯一個左右分體「取」,最終整個字成為連體字。「离」的下部是厶自下往上承聯包圍分體「凶」。
- 擔聯是指含有丨的字元分擔一個左右分體,使整個字成為連體。
如「乖」是十自上往下擔聯「北」,「坐」是土自下往上擔聯「从」。
- 上聯是指八 ┐儿這三組字元向上聯接一個左右分體或包圍分體,形成連體。
如「兜兇」等都是儿上聯形成的連體字,「興」是┵上聯形成的形勢連體。
- 下聯是指┘ ⺈ 丷這三個字元往下聯接一個左右分體或包圍分體,形成連體。
如「承函」是┘下聯形成的形勢連體,「商」是丷下聯形成的形勢連體。
總結:
- 承擔強聯是指含丨字元所具有的功能,它們的強聯方向可能往上或往下。
- 上下強聯是指 八 ┐ 儿, ┘ ⺈ 丷 這六組字元所具有的功能。
進階說明
- 強聯功能僅用於結構判定,它能將一個分體字形強行聯合成為形勢連體。
如「叢坐興承」等字原本是分體字,因為強聯功能發揮作用,整個字形強行聯合成為了形勢連體。
- 強聯功能與包圍功能之間並無絶對的先後優先次序,若二者發生先後次序不明,則需用到有義字形来進行判定。
如「詹」字我們仍將其視為包圍分體,而不是⺈下聯一個包圍分體。「函」字應是┘下聯一個包圍分體「凼」形成的形勢連體。
- 形勢連體基本都是由強聯功能形成,而由強聯形成的連體不一定是形勢連體。如果上聯或下聯的是一個連體字,則視作自然連體。
如「充允免氶兀四西」等字,都應視作自然連體。
- 兩個包圍分體合併,也可形成形勢連體。
如「㡭」字,以及「羽部置左」。
- 山山僅具有包圍功能,不具有擔聯功能,不能形成形勢連體。工工既具有包圍功能,而且也有擔聯功能,可以形成形勢連體。
如「幽」字應視為包圍分體,「巫」字是擔聯形成的形勢連體。
構字簡式
以下形勢連體的構字式中,新的構字符釋義為:!承聯,:擔聯,^上聯,\下聯。
- 噩:一土:(㗊)
- 叢:┫丷䒑十 !(取)
- 兇:(凶)^(㇒乚)
- 商:亠丷\(冏)
- 鳥:㇒日⺊ !(𠃌灬)
- 离:亠/((凶)!' 厶冂)
- 斷:(𠃊⼳⼳)--(𠃊⼳⼳)|斤
- 翀:(𠃌冫)++(𠃌冫)|中
第三章:取碼方法
「不以規矩,不成方圎。」
有人可能不習慣倉頡的「截斷取碼」,同時不少人對倉頡的取碼規則仍有疑問,這些問題都將在本章得到解答。
3-1 取碼順序
基本釋義
- 按一定順序取出部份字形稱之為取形。
- 倉頡字元是最小取形單位,最後取到字元則為取碼。
- 分體取形,連體取碼。
分體取形
- 上下分體自上往下。
「旱」字為上下分體,取形順序為(日)(干)。
- 左右分體從左到右。
「頡」作為左右分體,取形順序為(吉)(頁)。
- 包圍分體由外而內。
「匿」是包圍分體,由外而內取形,其取形順序為(匚)(若)。
連體取碼
- 自上往下循序取碼。
例如「缶」字取碼順序為[ij]├[/ij]十凵。
- 直連交連先於接連。
「面」先取⺊⺊(因為二者直連),最後取丨。
- 横向直連先左後右。
「牙」先取㇗再取┑。
- 縱向接連先上後下。
「止」在取完⺊之後,要先取丨再取一。
更多字例
分體字取形順序:
- 露:(雨)(路)
- 路:(足)(各)
- 廟:(广)(朝)
連體字取碼順序:
- 足:口⺊人
- 象:⺈┌┤㇒㇒┞
- 生:㇒┥一
3-2 字首劃分
基本釋義
字首劃分就是在結構判定完成之後,確定該字的字首和字身。字身再用同樣的方法劃分次字首和次字身。
- 分體字字首:上下分體,最上面部份為字首;左右分體,最左邊部份為字首;包圍分體,外圍部份是字首。
例如「露」的字首為⻗,「雅」的字首為「牙」,「國」的字首為囗, 「黿」字首為「一」, 「順」字首為「丿」。
- 連體字字首:按連體字的取碼順序,第一個字元為字首。
例如「方」的字首為亠,「王」的字首為「一」,「朱」的字首為㇒。
- 字身:除字首以外的部份。
例如「黿」的字身為「兀/黽」,「敢」的字身為「攵」,「王」的字身為「土」,「朱」的字身為「未」。
- 次字首:用同樣的方法對字身進行字首劃分。
例如「構」的次字首為卄,「敢」的次字首為├,「劃」的次字首為丨,「朱」的次字首為十。
- 次字身:除字首和次字首以外的部份。
例如「構」的次字身為龷土冂,「敢」的次字身為乂,「劃」的次字身為亅,「朱」的次字身為木。
構字簡式
用構字符来表達字首劃分則為構字簡式。
式中出現的第一組{}是字首,第二組{}表示次字首。
舉例如下:
- 前:{䒑}/({月}|刂)
- 說:{言}|({八}/兄)
- 固:{囗}({十}-口)
3-3 縱貫横截
完整原則
倉頡的基本取碼原則是「先繁後簡」,就是在取碼時,要按取碼順序優先匹配取走一個最大的倉頡字元。也稱作「取大優先」。
在能取走更大字元的情況下,通常不會去取比之小的字元,那相當於把大的字元一分為二。換句話說,就是要保證一個倉頡字元的完整。因此也稱作「完整原則」。
如「上」取⺊一,沒有可能取丨一一。「王」取一土,不能取作一十一。
字形特徵
保證一個字元的完整,就是要保留該字元的「字形特徵」。只要取到了該字元的全部字形特徵,那麼這個字元就可以說是完整取走了。
字形特徵包括:
- 縱横-斜點
- 交叉-折彎
- 中豎-單横
- 雙豎-多横
- 有鉤-無鉤
- 框架-封口
- 包圍-不容
- 連體-分體
- 相接-相錯
本節要用到的是「交叉-折彎,框架-封口」這兩組,其它的字形特徵已在字元識別這一章裏有所介紹。這四種字形特徵介紹如下:
- 交叉特徵:交指的是横豎相交,如十。叉指的是撇捺相交,如乂。交和叉在倉頡中是區分的,但都同樣形成了交點,因此可以統一說成是「交叉特徵」。
- 折彎特徵:指的是𠃍𠃊這兩種折形,折和彎在楷書字形中本来是不同的,如「㇆㇁,勹┤,㇗┴」,但在倉頡中,折和彎是不區分的,都看作是折。
- 框架字形:由横豎折綫形成的三面包圍字形稱之為框架字形,僅包括這四個字元:凵冂匚┨。
- 封口字形:「田囗廿龷┭央甫庸」等字,形成了一個封閉區域,上下封口,稱作「封口字形」。需注意的是,中豎不參與封口(如肀不是封口字形),平穿會破壞封口(如「冉」不是封口字形)。
縱貫横截
倉頡連體字的取碼順序是自上往下,當沒有高低之差時才從左到右,因此對連體字形的取碼要分為横向和縱向。
- 縱向:縱貫,横截。
- 横向:平穿,分斷。
縱貫:取碼時,一個含豎字元縱向貫穿另一字元,稱為「縱貫」。如把丨形從封口或框架字形取出後,餘下一個完整字元,則會發生縱貫。
「巾」為丨縱貫冂。「曲」字發生縱貫,取碼為「卄囗」。
横截:縱向直連的字形,通過横向截斷取到多個倉頡字元,稱作「横截」。
它應用在以下四種字形特徵:
- 交折保留:取碼時為了保留交叉或折彎字形特徵,就要在交點或折彎之前進行横截。
如「丰:┥十」,不能取作┥一。「毛:㇒┥乚」,要保留乚的折彎特徵。
- 卜口必截:當取碼遇到「 ⺊ 口 日 ┌ 」這四個字元的豎與其它字元縱向直連時,必須横截。
如「官」字的㠯要横截為口丨口,「非」的右邊要横截為⺊⺊⺊,「艮:日┬」,「免:┌㇒」等。
- 聚點止步:當有三個筆畫相接在同一點時,這個點稱之為「聚點」。若在聚點往後是一個完整字元,那麼取碼就止步於此。
如「戶」字,㇒之後遇到聚點,往後是一個完整字元「尸」,因此取碼止步,「戶」字取碼為㇒尸,不能取作⺁┨。同理還有「向舟乍」等字。 「礻」的┘遇到聚點,往後是一個完整的倉頡字元┶,因此要在此横截。「米」因遇到聚點,横截為┕木。
- 封口禁貫:當縱貫遇到「田」這個封口字形時,不能往下貫穿,而要在封口處横截。
如「申」字取作「丨田丨」。
平穿:單横字元横向貫穿其它字形,稱作平穿。
例如「母」取作「┭亠丶」;「舟」取作「㇒冂亠丶」。
(平穿可以逃脫包含作用,這個內容在後面的「包含作用」一節講解。)
分斷:分斷是指在對横向直連的連體字形進行取碼時,因兩強相遇而造成左右分斷的情況。
含有交叉折彎或多横特徵的帶横字元是「強横字元」。據我統計,倉頡大概有十五個強横字元:
- 交叉:十┗卄廿扌戈七木┒┑
- 折彎:㇆㇕㇗㇍
- 多横:┩
其他的帶横字元在遇到「強横字元」時,它的横會因為不夠強而被奪走。如果兩個強横字元狹路相逢,則會互不相讓造成「分斷」。
例如「刀」的「丆」並不強横,它的横會被強横的「𠃌」奪走。「𢦏」同理,「土」的底横不夠強,「戈」奪走了它的底横。「力」因為「𠂇」和「𠃌」兩強相遇,因此分斷。
更多分斷的例子還有:「也世力牙卅為」。
更多字例
- 縱貫:巾 典曲 弗弔 甫庸 垂華棄 牽隺
- 横截:
- 交折保留:丰聿毛事吏丈妻未
- 卜口必截:叚非段疌倉艮官巴
- 聚點止步:米乎戶向乍礻不庚
- 封口禁貫:由甲申婁里果重電
- 平穿:丹母舟貫尹虐本必孑
- 分斷:也世力牙卅舞我羲為
3-4 首二身三
字元序列
將構成一個漢字的所有倉頡字元按取碼序順排列起来,稱為字元序列。
字元序列舉例如下:
- 前:䒑月丨亅
- 說:亠一一口┵口㇒乚
- 固:囗十口
「縱貫橫截」得到了該字唯一的「字元序列」,「字首劃分」指定了字元序列中哪一部份是字首及次字首。下面就很簡單了,「首二身三」就是該字的最終編碼。
首二身三
字首最多取首尾二碼,字身最多取三碼。
當字身大於或等於三碼時:
- 如果次字首超過一碼,則取首尾二碼,次字身取尾碼。
- 如果次字首只有一碼,則次字身取首尾二碼。
例如上述字例的首二身三為:
- 前:{䒑}/({月}|丨|亅)
- 說:{亠/一/一/口}|({┵}/口^(㇒|乚))
- 固:{囗}({十}-口)
第四章:例外字形
「漢字萬千,形態各異。」
雖有百餘個倉頡字元,仍有難取之形。因此,倉頡特別設立了例外字形。
只需在已有的倉頡字元的基礎上進行組合,即可記住本章介紹的例外字形。
4-1 複合字形
基本釋義
複合字指取碼為固定二碼的連體字。複合字有十個:「門目鬼鬥阝隹┮虍吂几」。
| 複合字 | 編碼 | 設立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門 | 日亅 | 為免將其結構判定為左右分體 |
| 目 | ┍凵 | 因左下無𠃊折筆特徵,一般取碼方法取不到月凵 |
| 鬼 | ㇒厶 | 為了對「鬼部」進行正確的結構判定 |
| 鬥 | 丨亅 | 為免將其結構判定為左右分體 |
| 阝⻏ | ┘丨 | 横豎起筆相接者先取何者難以抉擇 |
| 隹 | 亻土 | 右部多横,尾碼難以確定 |
| ┮ | ㄥ戈 | 為「幾」字取到正確字首 |
| 虍 | ⺊七 | 為「虎」字取到正確字首 |
| 吂 | 亠口 | 為「贏」字取到正確字首 |
| 几 | ㇒㇍ | 為「凢」字取到正確字身 |
字例說明
以下字元序列中,[]內的是複合字。
- 槐:木[㇒厶]
- 睦:[┍凵]土┐土
- 幾:[ㄥ戈]㇒丶
- 虎:[⺊七]㇒乚
- 椎:木[亻土]
4-2 難取字形
基本釋義
難取字形簡稱「難字」,是指一些較難取碼的字形。倉頡規定它們是編碼固定的連體字。
| 難字 | 固定取碼 | 設立原因 |
|---|---|---|
| 慶 廌 鹿 |
广難又 广難灬 广難匕 | 广型難字 广覀融合字形 難以取碼 |
| 𠂔 身 |
丨難㇒ ㇒難㇒ | 豎撇相交 難以取碼 |
| ┰
肅
|
丨難丨 肀難 | 片一爿融合字形 難以取碼 |
| 龜 黽 |
⺈難乚 口難乚 | 口一口融合字形 難以取碼 |
| 兼 | 䒑難八 | 重肀字形 難以取碼 |
| 臼 𦥑 𦥑 |
㇒難 | 裂日字形 E⺕融合字形 難以取碼 |
| 齊 | 亠難 | 丿二丨融合字形 難以取碼 |
字例說明
以下的字元序列中,[]表示複合字或難字。它們的區別是如果內有「難」字,如[…難],則為「難字」。
- 薦:艹[广難灬]
- 鬮:[丨亅][⺈難乚]
- 齋:[亠難]小
- 廉:广[䒑難八]
- 姊:女[丨難㇒]
- 興:[㇒難]冂一口┵
4-3 束中字元
基本釋義
束中字元指「木火大七戈」這幾個特殊字元,它們能把其它字元束於中部。取碼時先要在整體上辨識此字元,取走時預留中豎。
例如:
- 束:木中
- 東:木田
- 柬:木囗┕
- 拳:火┥手
- 夷:大弓
- 屯:七屮
- 彧:戈乂口一
它與縱貫的區別是:
- 縱貫為「一縱長貫」,即含丨字元的伸長部份對封口或框架字形進行貫穿,發生在丨尖末端。當縱貫發生時,不再認領新的(更為完整的)字元。
如「垂:㇒十龷一」,當「十」往下縱貫時,就不能再認領一個新的更為完整的字元「士」。
- 束中字元需要先在整體上識別,字形貫通發生在中部。
如「夷:大弓」,它是一下從整體上識別出了「大」,它在中部貫通了其它字元。
構字簡式
在下面的構字式中,$用来表示束中功能,:是前面介紹過的擔聯功能。
- 束:木$中
- 末:木$十
- 柬:木$(囗>┕)
- 夷:大$弓
- 券:(火$┥)/(刀)
- 奭:大:(百|百)
4-4 包含作用
基本釋義
倉頡有十五個字形能起到包含作用:
- 封口: 囗外圍 ┭母圍 廿廿
- 框架: 冂覆匡 凵仰匡 匚外匡 ┨己上
- 縱撇: 几几 ┙夕架 乃乃
- 中豎: 王王 工工 土土
- 罩廓: ┳瓦罩 ┲匃廓
包含作用是指,在最終的「首二身三」編碼當中,若末碼被包含,起包含作用的字形將替代被包含的字形成為末碼(末碼可能為字首末碼,次字首末碼,或字身末碼)。
如「牆」字,原首二身三為㇗丆土人口,但囗對口起到了包含作用,因此最終的首二身三編碼為㇗丆土人囗。
進階說明
一,平穿可以逃脫包含,如果在包含字元和末碼字元之間有平穿字元,則取此平穿字元為末碼。
如「敏」取作├亠├乂,「般」取作㇒亠㇒㇍又。
二,如果起包含作用的字元已取,則末碼仍為既定末碼。
如「剛」字,取碼為冂山丨亅。
三,在一個字判為連體之後,包含作用仍然存在。
如「商」是下聯形成的形勢連體,在「敵」字仍然具有包含作用。「巫」是中豎擔聯形成的形勢連體,在「靈」等字仍然具有包含作用。「臣」是有染包圍形成的自然連體,因匚具有包含作用,「藏」字的末碼為匚。
四,包含與包圍的區別。
- 包圍用於結構判定,一個具有包圍功能的字形,從至少兩面對另一字形進行包圍,形成包圍分體。它跟被包圍者是內外關係。
- 包含用於首二身三,在具有包圍功能的字形中,選出有三面或四面包圍的十五個字形,在最終的編碼中替代被包含的字形成為末碼。
更多字例
| 例字 | 原始編碼 | 包含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盈 | ㇕又冂┫ | ㇕㇆冂┫ |
| 辭 | ⺤又亠丷十 | ⺤冂亠丷十 |
| 列 | 丆丶丨亅 | 丆┘丨亅 |
| 梅 | 木├┭丶 | 木├┭亠 |
| 瑩 | 火火冖一丶 | 火火冖一土 |
| 瓮 | 八厶一丶 | 八厶一⺄ |
構字符號
這裏為包含作用增加兩個符號:@包含作用,?包含末碼。
當發生包含作用時,從最後一個包含末碼往前洄溯到第一個非包含字元。
例如:
- 敵:{亠丷@冂?十?口}{├}乂
- 澳:{氵}{㇒@冂?㇒?┕?木}大
- 船:{㇒@冂亠?丶}{┐}口
分析:
- 「敵」字的字首末碼本来是「口」,但打上問號之後,就需要往前洄溯到第一個非包含字元冂。首二身三為「亠冂├乂」。
- 「澳」的次字首末碼也由冂替代,最終首二身三為「氵㇒冂大」。
- 「船」的字首末碼丶被包含,往前洄溯到的第一個非包含字元是亠,因此首二身三為「㇒亠┐口」。